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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的通知

学校网站系统   2020-03-20 10:20:21 作者: 来源: 文字大小:[][][]


     

各党支部: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关键。为不断优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1.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2.继续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备案数量

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备案人数根据实际数量填报。

三、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流程》要求开展。

四、工作要求

1.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稳妥有序开展工作。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要充分运用网络视频会议、“问卷星”“腾讯投票”小程序等网络技术手段,依托本单位网站、“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等平台,做好支委会会议、党员群众推荐、团员推优、公示公告等环节工作,坚决避免人员聚集,做到疫情防控与备案工作两不误。

2.严格推荐考察标准,确保积极分子质量。各党支部要认真梳理现有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于培养成熟的,要强化引导管理,帮助其早日具备党员发展对象条件;对于入党热情高、日常表现好的,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要重点考察推荐,结合其一贯表现,可优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于日常表现不佳、不符合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对在原单位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和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收集整理其先前材料,做好接续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3.完善线上线下材料,做好全程发展纪实。各基层党组织要注意完善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该表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过程性、纪实性材料,必须按照培养进程逐步填写,不可在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前集中突击填写。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中的过程性、纪实性纸质材料,可在正式开学后逐步完善,再上传“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

请于327日将《德州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德州学院入党申请人登记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至机关党总支邮箱dzxyjgdzz@163.com。纸质版待正式开学后再报送。

                                                       机关党总支

                         2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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